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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君夫君嫌我蠢笨,飞升时弃我如敝履。我转身嫁给温柔书生,他却在大婚之日仗剑归来,

要斩我身边的“食心妖夫”!我以为的救赎,竟是更深的泥潭?而他所谓的“情劫”,

真相竟如此不堪!当高高在上的仙君跪地忏悔,当温柔体贴的妖夫散尽修为,我才明白,

这世间最珍贵的,从来不是慧根仙骨,而是一颗笨拙却滚烫的真心。我不要通天大道,

我只要我的妖夫。01我坐在院子里那棵掉光了叶子的老槐树下,怀里抱着我的狗,旺财。

它病了,趴在我腿上,身体轻微地抽动,喉咙里发出“嗬嗬”的轻响,像个漏风的破风箱。

我一下一下地顺着它打结的黄毛,手心能感觉到它皮包骨头的硌人。

旺财是我从山下捡回来的,捡到时一身烂疮,丢在垃圾堆里,

仙府里的侍女都捂着鼻子绕道走。我把它弄了回来,它就成了我在这仙府里,

唯一能说得上话的活物。内室里,传来我名义上的夫君,凌寒君的声音。

“……故而剑意之极,在于‘忘’,忘剑,忘我,方可与天地同息。

”他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听,清清冷冷的,像玉石敲在冰上。“师兄所言极是,

雪凝受教了。”这是他最得意的小师妹,雪凝仙子。声音甜得像抹了蜜,

带着一股子机灵劲儿。他们的世界,是剑,是道,是九天之上的风云。而我,是个凡人。

一个连给他们添茶续水,都怕自己笨手笨脚打翻茶盏的凡人。我叫阿珠,

是凌寒君从山下带回来的“情劫”。他当年从天而降,白衣胜雪,救我于恶霸之手。

他说我是他命定的劫数,渡过我,他便可飞升。我那时不懂什么叫“劫数”,

只当是戏文里说的“天赐良缘”。我以为他要娶我,与我过一辈子。后来我才明白,

“情劫”,就是他修行路上的一道坎,一块绊脚石。他教我引气入体,我盘腿坐在蒲团上,

坐到腿都麻了,丹田里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,

脑子里想的全是今天厨房会不会做我爱吃的桂花糕。他终于没了耐心,站起身,

连个眼神都懒得给我。“你没有慧根,蠢笨至此,白费功夫。”那句话,像一把冰刀子,

捅进我心口,再狠狠一搅。我所有对那缥缈仙途的念想,都被“蠢笨”两个字,砸得粉碎。

从此,我再不碰任何与修仙有关的东西。我只想找个不嫌我笨的普通人,过普普通通的日子。

哪怕是去镇上帮人洗衣做饭,也比守着这空旷的仙府,像个物件一样被摆着强。

身后传来脚步声,是仙履踏在青石板上特有的清脆。我没回头,也知道是他。“明日,

我便要飞升了。”他的声音从我头顶落下,没有半分起伏。我抱紧了怀里奄奄一息的旺财,

低着头,闷声闷气地开口:“恭喜仙君,大道得成。”他没说话,

我感觉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,让我的后背一阵发毛。“你……有何所求?”他问,

像是完成什么差事前的最后一道流程。我深吸一口气,

那股子山里野丫头的倔劲儿忽然就上来了。我抬起头,迎上他那双看不出情绪的眼睛。

“我别无所求,只求仙君大发慈悲,治好旺财。”我顿了顿,一字一句地说得格外清晰。

“然后,放我下山,彻底斩断我们之间这所谓的‘情劫’。”他看着我,

那张俊美如画的脸上,终于有了一丝变化。不是愤怒,也不是不舍,

倒像是一种……被打扰的烦躁。他大概以为我会哭着求他别走,

或者索要什么金山银山的赏赐。没想到,我只想要一只健康的狗,和一张下山的通行证。

“可。”他惜字如金,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。随即,他伸出一根手指,

一道柔和的白光从他指尖弹出,没入旺财体内。怀里的旺财舒服地哼唧了两声,

身上的烂疮肉眼可见地消失了,干枯的毛发也重新变得油亮起来。它伸出舌头,

舔了舔我的手心,沉沉睡去。做完这一切,他转身就走,

白色的衣摆在空中划过一个冷漠的弧度。第二天,仙府钟声齐鸣,霞光万道。

玄清宗所有弟子都跪在广场上,恭送他们敬仰的大师兄飞升。我没去。我抱着痊愈的旺财,

站在我的小院门口,远远地看着那道白色的身影化作一道流光,冲破云霄,消失不见。

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只觉得浑身轻松。我以为我会哭,会难过,可我没有。

我收拾了一个小小的包袱,里面只有几件旧衣服和一点碎银。桌上,我留了一张字条,

上面用我好不容易学会的字,歪歪扭扭地写着:“阿珠走了,多谢仙君成全。

”抱着在我脚边撒欢的旺财,我一步步走下那长得望不到头的仙山。

山下的凡人生活会是什么样?我不知道。但我知道,我一定要找到那个不嫌我笨的人。

哪怕他给不了我锦衣玉食,只要他肯在我算不清账的时候,笑着拍拍我的脑袋说“没事,

我来”,那就够了。02我带着旺财在山脚下的清溪村落了脚。我用身上所有的碎银,

租了一间带院子的小破屋。屋子虽然简陋,但阳光能从破了洞的屋顶照进来,落在地上,

暖洋洋的。日子清贫,却自在。我每日给村里的张大娘洗衣,换一小袋米。帮李大婶喂猪,

能得几个鸡蛋。铜板攥在手心,沉甸甸的,比仙府里任何赏赐都让我心里踏实。

旺财在我身边撒欢,追着蝴蝶跑,再也不是那副病恹恹的样子。

我以为这样的好日子会一直过下去。直到那天,旺财又病了。它不是受伤,

而是突然就不吃不喝,蔫蔫地趴在地上,喉咙里发出小猫似的呜咽声。我急得团团转,

用尽了所有我知道的土办法,给它喂草药汁,用热毛巾给它敷肚子,可它一点好转都没有。

我抱着它,眼泪一滴滴往下掉。凌寒君那句“蠢笨至此”又在我脑子里嗡嗡作响。是啊,

我太笨了,我连一只狗都照顾不好。就在我束手无策,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时候,

一个温和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。“姑娘,你的狗……可是病了?”我抬起头,泪眼婆娑中,

看到一个穿着青色长衫的书生。他看起来二十出头,面容清秀,

眉眼间带着一股温润的书卷气。他背着一个旧书箱,风尘仆仆,显然是路过此地。我点点头,

声音带着浓重的哭腔:“它……它不吃东西,一直叫。”“莫哭。”他轻声安慰我,

然后竟在我身边蹲了下来,动作自然得仿佛我们认识了很久。他那身干净的青衫下摆,

就这么蹭上了地上的泥土。“我瞧瞧,可否?”我愣住了,看着他伸过来的手。

我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。他伸出手,轻轻地放在旺财的头上,闭上眼睛,嘴唇微动,

发出一些我听不懂的,低低的咕噜声。神奇的是,旺财竟然真的停止了哀鸣,

只是用鼻子轻轻地蹭着他的手心。片刻后,他睁开眼,对我笑道:“无妨,

它只是吃了不干净的东西,有些积食。你去寻些车前草,捣碎了混在清水里喂给它,

不出半日便好了。”他的声音轻柔,带着一种让人信服的力量。我怔怔地看着他,

这个手不能提、肩不能扛的文弱书生,竟然真的救了旺财。“我……我叫阿珠,多谢公子。

”我擦干眼泪,有些不好意思。“在下墨渊。”他站起身,对我作揖,动作斯文有礼,

“举手之劳,姑娘不必客气。”我呆呆地看着他。他没有像凌寒君那样,

用一道仙法瞬间治愈,而是耐心地告诉我方法,教我如何去做。那是一种平等的,

发自内心的尊重。我按照他说的,找到了车前草,捣碎了喂给旺财。果不其然,下午的时候,

旺财就恢复了精神,又能追着我的裙角跑了。我从未想过,会有一个人,用如此温柔的方式,

走进我的生活。03我以为墨渊只是个过客,没想到第二天,我正在院里搓洗衣裳,

就听见隔壁那间空了半年的破屋传来“哐当”一声。我探头一看,正是墨渊。

他正费力地想把一张缺了腿的烂桌子拖进屋,结果自己被门槛绊了个结实,

差点跟那张桌子一起滚进门里。他那副手无缚鸡之力的狼狈样,实在有些好笑。

我看不下去了,擦了擦手上的泡沫走过去,二话不说,单手就把那破桌子拎了起来,

稳稳当当放进他屋里。他从地上爬起来,拍了拍身上的灰,一张俊脸红到了耳根,

对着我连连作揖:“多谢阿珠姑娘,在下……在下实在不擅此道。”就这样,

他成了我的邻居。他说他游学至此,盘缠用尽,见清溪村山清水秀,便想在此暂住,

靠抄书换些粮食。于是,我的生活里,多了一个叫墨渊的身影。他真的,

比我想象的还要笨手笨脚。想帮我劈柴,结果斧头举了半天,一斧子下去,柴没劈开,

斧柄差点脱手飞出去砸到在旁边晒太阳的旺财。旺财吓得一激灵,冲他“汪汪”乱叫,

好像在骂他。他想帮我挑水,两桶水晃晃悠悠,等从井边提到我家院子,

就只剩下两桶底儿了。可他却在其他地方,给了我从未有过的体面和照顾。我识字不多,

算数更是烂得一塌糊涂。每日卖菜洗衣挣的几个铜板,我总是算不清,

只能堆在一个破瓦罐里,用的时候再一把抓出来。墨渊知道了,不知从哪找来些竹片,

削成了算筹。又寻了纸,亲手为我钉了个账本。他握着我的手,一笔一划地教我写字。

我的手常年干粗活,又粗又糙,他的手却温润修长。我学得真的很慢,一个“米”字,

写了十几遍,还是歪歪扭扭像只螃蟹。我有些泄气,把毛笔一丢,闷闷地说:“不学了,

我太笨了。”他没说话,只是重新拿起笔,在纸上画了一个鼓鼓囊囊的米袋子,

旁边又写了个“米”字。“你看,像不像?”他温和地问。我一看,还真有点像。

他捡起我丢下的笔,轻轻塞回我手里,看着我的眼睛,认真地说:“阿珠,你不是笨。

你只是学得慢,但你学过的东西,都刻在了心里,忘不掉。这不叫笨,这叫踏实。

”踏实……在凌寒君那里,我这是“蠢笨如斯,没有慧根”。到了墨渊这里,

却成了“踏实”。我的鼻子一酸,眼泪差点掉下来,又被我硬生生憋了回去。

村里人见我们走得近,闲言碎语就多了起来。我去河边洗衣,总有几个妇人对我指指点点。

一次,我们一起去镇上赶集,张大娘家的嫂子看见我们,便阴阳怪气地对旁边人说:“哟,

这不是阿珠吗?一个人过不下去,这么快就又找了个小白脸啊?”声音不大不小,

正好能让我和墨渊听见。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,攥紧了拳头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
我以为墨渊会装作没听见,拉着我快步走开。可他却停下脚步,把我拉到他身后,

对着那个妇人,微微一笑,声音不大,却清晰有力:“这位大嫂,请慎言。

阿珠是我墨渊要明媒正娶的娘子,不是什么不清不楚的人。”整个集市好像都静了一瞬。

我在他身后,看着他并不宽阔的背影,心跳得像擂鼓。

他娘子……那份被大大方方承认和维护的尊重,像一双温暖的手,把我从自卑的泥潭里,

一把拽了上来。当然,我也曾有过一丝疑虑。镇上那个总来村里收保护费的恶霸“癞痢三”,

那天又带着人来了,正巧撞上我们。我吓得拉着墨渊就要躲,墨渊却拍了拍我的手,

自己迎了上去。他没动手,甚至都没大声说话,只是在那“癞痢三”耳边低语了几句。

我看见那个平日里横行霸道的恶霸,脸上的横肉猛地一抽,眼睛瞪得像铜铃,

冷汗刷地一下就下来了。他看墨渊的眼神,像是见了鬼。然后,他竟然对着墨渊点头哈腰,

带着他那帮手下,屁滚尿流地跑了,从此再没在清溪村出现过。我问墨渊跟他说了什么。

他只笑着说:“我告诉他,君子动口不动手,以及,我认得府衙的师爷。”我便信了,

只当他饱读诗书,人脉广,脑子灵光。我把那一丝丝的怪异感,用力地压了下去。

因为我太贪恋这份温暖了,贪恋他看我时,眼里那化不开的温柔。我告诉自己,别多想了,

阿珠。这世上哪有那么多为什么。他就是上天看你可怜,赐给你的,一份迟来的礼物。

04墨渊向我提亲了。那天晚上,风里带着点野花的甜味,我们俩坐在院子里数星星。

他磨蹭了半天,手在我眼前晃了好几次,又紧张地缩回去。最后,他像是下了天大的决心,

把一个东西塞进我手里,脸红得跟天边的晚霞似的。“阿珠,嫁给我,好吗?”我低头一看,

是根木簪子。他亲手雕的,上面刻着一朵我叫不出名字的小花,手艺不怎么样,

花瓣还有点歪。可我摸着簪子上面粗糙的纹路,能想象出他笨手笨脚,

在灯下一刀一刀刻了多少个晚上。我鼻子一酸,眼泪“啪嗒”就掉了下来。我没说话,

抢过簪子,胡乱地***自己的头发里,然后抬头冲他咧嘴一笑。“好看吗?”他看着我,

眼睛里亮晶晶的,用力地点了点头。我这样一个被仙君扔掉的,自己都觉得自己笨的凡人,

居然也有人当成宝。我们决定成亲。消息一传出去,小小的清溪村比过年还热闹。

张大娘一手拎着一篮子新下的蛋,一手点着墨渊的脑门,唾沫星子横飞:“墨渊小子,

我可跟你说,我们阿珠可是好姑娘,你要是敢欺负她,我老婆子第一个不答应!

”墨渊被训得连连点头,像个挨骂的小学生。李大婶送来了她压箱底的土布,

非说是做被面最喜庆的颜色。结果张大娘非说那颜色太暗,俩人差点在院子里吵起来。

我们俩忙着给新房贴红纸剪的喜字。墨渊读书人,字写得好看,可他写的“喜”字,

斯斯文文的,总觉得少了点劲儿。我把他挤开,抢过毛笔,蘸满了墨,大笔一挥,

在红纸上写了个歪歪扭扭,却又透着一股子傻气的“喜”字。墨渊看着那个字,没嫌丑,

反而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。我看着镜子里那个穿着大红喜服,眉眼都在笑的自己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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